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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出入境便利措施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移民管理局解读
2022-01-16 09:18:33中新网8月28日电 国家移民管理局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移民和出入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包括6方面22条具体政策措施,将于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实施,其中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办出入境证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等5项便利措施,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2017年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证件1.33亿本,出入境人员总量为5.98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5.5%和4.76%,今年上半年,内地居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7641.6万本,出入境人员总量达到3.1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8.31%和7.7%,中外人员出入境持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为不断满足广大出入境人员在申办证件、通关进出境、旅游、商务、投资创业、停居留、旅行等方面享受更多更好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管理的新需求,国家移民管理局从加快“互联网+”建设、实现“网上办事办证”全覆盖,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减轻办证负担,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通关效率,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改进外国人管理,创新监督方式等6个方面制定出台了《意见》,提出22条具体涉及“放管服”改革措施。
这22条措施改革力度大、惠及面广、内容丰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经济建设增动力添活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坚持刀刃向内、自加压力,大力提升服务效率质量。四是坚持放管服统筹推进、改进监管方式,努力提升管理能力水平。
据介绍,9月1日起施行的5项便利措施内容包括: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
一是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对此,国家移民管理局解读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内人口流动不断增加,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便利措施,为内地居民就近办证提供了便利。但限于当时条件,内地居民跨省申办出入境证件需提交居住、工作、在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门槛较高、环节较多、手续较繁。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让更多外省申请人不必再为换(补)发出入境证件而“返乡跑”、“来回跑”,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为实现异地签发证件创造了条件。新政实施后,申请人可按照与户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规定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经推估,每年约有270万人次居民享受异地就近换补证件的便利,仅往返交通费用一项每年就可节省支出30亿元左右。
二是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国家移民管理局表示,随着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人员往来与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港澳台地区成为居民出国境旅游的主要目的地,2017年居民出境赴港澳台地区旅游达4617万人次。一直以来,团队旅游是居民前往港澳台地区的主要方式之一,占居民前往港澳台地区总量的1/3以上。近年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优化完善管理政策,目前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随着跨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现行的限定省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规定做法已不能满足跨省(区、市)人口流动的就近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现实需求。新政实施后,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按照与户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规定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实现赴港澳台地区旅游“说走就走”。经推估,每年约有780万人次居民享受在异地办理赴港澳台团队游手续的便利,仅往返交通费用一项每年就可节省群众支出90亿元左右。
三是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缩短到7个工作日。
对此,国家移民管理局解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时限分别为15、60、30日。为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出国出境需求,过去一阶段内,公安部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缩短办证时限。在此基础上,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审批制证速度,决定将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审批签发时限均缩短至7个工作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出行。
四是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为遇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外籍人员提供即时受理审批便利:对于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外籍人员,凭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凭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国旅游团成员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凭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
国家移民管理局对此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补)发和申请停留证件,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签发。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生活、工作中,上述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等情况时有发生,若按规定时限签发相应签证和停留许可,有可能影响申请人行程安排。为此,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为遇有上述特殊情况的外国人提供即时受理审批签证、停留许可申请,及时做出准或不准决定。新政实施后,经推估每年有近3万人次外籍人员可享受急事急办便利。
五是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出入境船舶负责人或其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通过公安出入境互联网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入境船舶、船员信息,不再提交纸质申报单证。
国家移民管理局指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出入境船舶数量稳步增长,2017年达到46.6万艘次,比1978年增长了11倍。长期以来,外贸和船舶运输企业在申报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手续时,需分别向边检、海关、海事等口岸联检单位提交纸质单证,办事人员需多次穿梭于联检单位之间,耗时耗力。经过加快建设步伐,目前公安出入境互联网办事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具备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功能。新政实施后,外贸和船舶运输企业可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港口边检机关申报出入境船舶、船员等信息,不需再提交《总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等纸质单证,船舶抵港即可生产作业,每年可节省出入境船舶办理边检手续时间20万小时以上,船舶抵离港时间明显缩短,将节约大量成本支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企业效益。